漯河拼团购房94群(214)
  • 浅浅:这个楼盘到底好不好?
  • 雪花飘飘:好的呢。
  • 零:这个楼盘周边环境设施怎么样?
  • 英雄:我去看过,很齐全。
  • 牛转乾坤:这个楼盘价格波动大么?
  • 日记本:这个楼盘性价比高。
  • 回忆:我建议你们去楼盘看看。
  • 大头:也可以直接咨询置业管家。
  • 吃了么:什么时候大家一起去看看啊。
  • 蓝天:上周我已经签合同了。
86人申请入群

针对房地产广告乱象,漯河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告诫函!

发布时间: 2020-11-29 10:22:19

来源: 漯河市场监督管理局

分类: 本地楼市

757次浏览


漯河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、广告发布单位、大众传播媒介:

    根据近期广告监测发现,房地产广告误导宣传、承诺回报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。为切实保护群众利益,规范房地产广告发布行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等法律法规,现就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广告发布行为提醒告诫如下:


一、健全制度机制

建立健全广告业务承接登记、审核、档案管理制度,与广告主、广告经营者之间订立广告发布书面合同,严把广告准入关。


二、强化审查责任

    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严格查验有关证明文件,核对广告内容,对内容不符或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,不得提供设计、制作、代理服务,不得发布。


三、加强学习培训

    广告负责人和审查人员要不断提高业务能力,认真学习《广告法》、《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》等法律法规规章, 积极参加广告业务培训,提升广告法律素养和审查水平。


四、关注重点问题  

1、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、合法、科学、准确,不得欺骗、误导消费者。


2、房地产广告,房源信息应当真实,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。


3、房地产广告,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,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


4、发布房地产项目预售、出售广告,应当具有地方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预售、销售许可证证明,必须载明开发企业名称、中介代理销售机构名称、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等事项(仅介绍房地产项目名称的除外)


5、房地产广告中的项目位置示意图,应当准确、清楚,时间表示项目位置。


6、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利用其他项目的形象、环境作为本项目的效果。


7、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的交通、商业、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,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,应当在广告中注明,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、商业、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。


8、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,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,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,不得含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规定的内容。


9、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、等封建迷信内容,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、渲染,不得有悖社会良好风尚。


10、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、就业、升学等事项的承诺


五、提升管理水平

    严格广告发布管理,及时发现广告审查、发布过程中的问题苗头和不良迹象,严肃纠正违法违规行为,不断提高广告管理水平,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广告监管工作。


各相关单位自接到本通知起,要对房地产广告发布情况开展自查,逐一审查核对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。我局将加大对房地产广告的监测力度,对不执行广告发布审查规定,疏于管理,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情况,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示。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0年9月23日


责任编辑: luoheadmin

团购报名

最新楼讯
楼盘导购更多>>
购房指南更多>>
小编推荐
订阅楼市楼讯